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将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11-04-28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在与中消协的座谈会上称 ,一个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文件即将面世,要求对商品房要实行一套一标准,并明确公示代办费用和物业服务费,商品房的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国家发改委还将要求地产商必须按照预售许可证标明的面积公布房价,不得分期开盘,随意涨价;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商品房的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